摘要
在以FOB价格条件成交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都是由买方来指定承运人并指示卖方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给该指定承运人,在航运实践中这种业务被称为"指定货"业务。而"指定货"业务中存在出口商被不法进口商欺诈的风险。出口商如何防止遭遇此类骗局及其相关业务风险?笔者结合我国相关法律及执业经验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希望帮助出口商绕过此陷阱,规避风险。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第11期88-89,共2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