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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不可全信,只能“微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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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移动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习惯.现如今很多人习惯通过“朋友圈”晒心情、晒幸福、晒动态等,加微信好友也比较随意。而以熟人为基础的“朋友圈”交易.并不是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当它逐渐趋于晒品牌、晒优惠,关注、分享、集赞、兑换等行为时.犯罪分子已经打起了“朋友圈”的主意。特别是通过微信发布虚假信息.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杀熟”骗局。对此.惠民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梳微理信“朋友圈”的十大骗术.提醒大家谨防被骗。
作者 田晓剑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5年第12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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