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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先照后证”改革 开展“证照分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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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自律管理的许可事项,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户外广告登记等,取消办证审批,允许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按规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出处 《江淮》 2015年第1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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