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薪酬监管在金融监管中的重要性凸显,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主要国家在金融业薪酬监管的目标范围、薪酬结构、信息披露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规则。在吸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逐步形成了金融机构薪酬监管框架。但在监管实践中,国内各监管部门对薪酬监管的目标不统一,国有金融机构面临着双重监管,浮动薪酬支付规则不清晰,信息披露制度也不健全。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机构薪酬监管安排,应当将薪酬与金融机构的长期风险挂钩,重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高管薪酬,将监管对象扩展至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设计多样化的浮动薪酬支付工具,制定明晰的薪酬信息披露细则,并定期对金融机构薪酬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71-76,共6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制环境研究>(项目编号:11JZD009)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