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数量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处置措施中只占很小的比例,有相当一部分案件被起诉到法院。在新刑事诉讼法新增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仍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应扩大适用,但与此同时,针对未成年人适用相对不起诉存在的诸多风险,如不起诉标准未予明确、品行调查的不确定、再犯罪的可能性、对被害人造成进一步伤害等,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从明确适用条件、限定主观及客观条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方面进行完善,从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制度的建设。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5年第6期64-69,共6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