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魏前期,国家实行五等爵制。北魏国家封授五等爵,既重视爵位等级,也注意封地。其实,北魏前期,五等爵的封地是以晋代的郡、县为名称的虚封地。尽管如此,北魏国家却将五等爵的爵位等级与虚封地密切结合在一起,并且,使爵位等级与虚封的大郡、小郡、大县、小县有序地联系起来。而且,北魏国家还依据虚封郡的大小,将王、公二级爵位,区分为大郡王、小郡王、上郡公、次郡公和县公。由于北魏国家使虚封地的大小能够使受封五等爵者的身份地位得到更明确的体现,所以,爵位等级变动,一般也使原来的虚封地发生改变。可以说,北魏国家使虚封地的改变,实际包含着要明确地表现受爵者爵位等级变动的意义。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6-88,共13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