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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海南首例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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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件回顾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6月,彭某(在逃)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遵泉大道旁一空地处建设非法炼油厂,其聘请被告人许某某为该厂经理.2013年8月份,该非法炼油厂正式投产后,使用从各汽车修理厂收集的废机油,在没有配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便直接外排的情况下,采取土法加工生产废矿物油.2014年3月14日,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在该非法炼油厂现场查扣废油26.84吨,其中成品油为8.78吨,废机油为18.06吨.经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全部为废矿物油.案发后,被告人许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作者 崔善红
出处 《今日海南》 2016年第1期58-58,共1页 Hainan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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