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先,中国"天人合一","政教合一","家国同构"的文化传统,即一元论的文化传统,道德与法合一,"出于礼则入于刑",混淆了道德与实在法的界限;其次,一元论的文化传统也不利于二元法律思想观下,"自然法"的超然独立对实在法的价值批评,由此中国现实之实在法往往沦落为"帝王"进行统治的驭民之具。本文首先探讨了本土法治的相关内容,其次则基于对道德意义上的新儒学与实在法的价值内涵分析为基础,论证我国本土法治的实现路径,即破除中国传统之一元论,重新创造出一种"自然法"——道德意义上的新儒学,建立二元论下"自然法"的价值批判与真正文明意义上的法律控制。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98-100,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