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谈判随着主权国家以及非国家行为体的发展而转型。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转向"德班平台"阶段,气候谈判中碎片化、扁平化和自愿模式同步发展的三种轨迹也随之改变并出现新的博弈格局。然而,在《巴黎协定》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上存在分歧,发达国家如何筹集资金、资金如何被评估审查等在《巴黎协定》中也有所淡化。未来随着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东升西降",发展中大国群体性崛起,更有可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承担更重要的责任。
出处
《绿叶》
2016年第1期36-42,共7页
Green Le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