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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沙“官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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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告官”不稀奇,“官告官”还是头一遭。2014年10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检察院对该县环保局提起诉讼,原因是,环保局没有对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进行处罚。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身份将行政机关告上法庭,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作者 汪晓东 黄娴
出处 《人大论坛》 2016年第1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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