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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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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常金枝与王翠艺,均女,分别生于1950年和1951年。同是某玩具公司的合同制工人。原做车工,每月收入700—900元不等。但"四十四,眼生刺"。用她们的话说:"我在厂里辛辛苦苫当车工,人做老了,眼做花了",于是厂里于去年给她俩调整了工种:都负责"本公司写字楼所有房间、公共场所及卫生间"的打扫清洁工作。每人每月365元。"人老认衰"。
作者 李月胜
出处 《优越生活》 1994年第8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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