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份工资单的控诉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正】 沙头角某企业临工肖运霞等4人,各拿着7月25日—8月24日工资单到罗湖区劳动仲裁办公室投诉。仲裁办的同志一边听其诉说,一边查阅工资单,从中发现了几个带普遍性的问题:一、"旷工"胡乱套。该工资月共31天,天天上班,天天满勤。法定劳动时间,包括加班加点的"允许时间"都远远超过了,但还被分别记上"旷工2天。
作者 李月胜
出处 《优越生活》 1994年第12期7-7,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