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打工”切记订合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正】 问:"打工"是否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有两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上述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才是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明确合同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打工"者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作者 劳顾问
出处 《优越生活》 1995年第4期20-2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