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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未满合同到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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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问:我是一名合同制女工,1992年7月与厂里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去年12月我生了孩子,现在处于哺乳期间,但厂里今年8月以合同到期为由,要与我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答: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根据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刘洪彬
机构地区 《工人日报》
出处 《优越生活》 1996年第2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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