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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年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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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动年审(以下简称年审)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审查的一项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措施。劳动年审与平时监督、检查相结合。年审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第三条年审的对象(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包括:(一)本省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机关。
出处 《优越生活》 1996年第8期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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