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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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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韶关市政府最近颁发《韶关市再就业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对"两类"人员再就业和企业安置"两类"人员分别制定了优惠政策和措施。1、免费登记求职,由劳动部门负责推荐安置;2、自选专业,免费参加一次劳动部门举办的转业、转岗培训班,转业、转岗培训期间,可按待业人员救济金标准,补足或发给其生活补贴;3、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申办人事(档案)关系挂靠手续,其职工身份、工龄。
作者 陈雄标
出处 《优越生活》 1996年第11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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