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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该市劳动局在1996年12月中旬对243名单位法人、劳资干部进行培训,交流预防、处理劳资纠纷经验体会的基础上,对劳动年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年审对象为:市直各类企业及其下属(挂靠)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三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用人单位。2、年审历时7个月。
出处 《优越生活》 1997年第4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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