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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劳顾问服务热线职工旷工时限应如何计算? 劳顾问:我单位有位女职工,1997年8月18日因慢性胆道感染急性发作,单位给其休病假至退热后20天。之后她仍不断出具医院的病假建议书要求休病假,单位为使她身体恢复得更好,同意她再休病假21天。单位劳鉴小组还给她出具鉴定意见,表明其病情已稳定,劳资科又给她书面复工通知书。
出处 《优越生活》 1998年第3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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