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国时期广东劳动史话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正】 1929~1937年是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期,国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制订颁发了《工厂法》、《工厂法施行条例》等30多项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劳动法规体系。由于国家劳动法规陆续颁发,广东省政府就基本上没有再制定地方性劳动法规,而是统一执行国家的法规。此时期颁发的劳动法规涉及劳动工作的各个主要方面。就业方面有《职业介绍法》、《工人出国条例》。
作者 罗国建
出处 《优越生活》 1998年第3期34-35,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