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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单位是否应给我支付医疗补助费? 劳顾问:我是广州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我与单位签订三年合同,至1998年1月26日止。1997年6月20日我因患浸润性肺结核住院治疗,9月12日出院。按我的工作年限,我可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现病情尚未痊愈仍需继续治疗,但单位认为我合同期和医疗期均已满,故不愿与我续签合同,也不给我医疗补助费。请问:单位的做法合理吗?望赐教!
出处 《优越生活》 1998年第6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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