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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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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劳顾问:我是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合同制职工,1998年3月5日上午7:20时我骑自行车回单位上班,在正常的必经之路被一违章的小货车撞伤,致右桡骨下段骨折,此事故经交警大队调查,认定小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我被撞伤当天就向单位报告,并于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单位认为其尚未参加市社会工伤保险统筹,不同意我的请求,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不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可以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认定的政策、规定吗?望能指点迷津,十分感谢!
出处 《优越生活》 1998年第9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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