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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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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一、实施“一把手”责任制。成立包括劳动、工商、财税、社保等部门的领导小组,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书。在市和区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轻工、纺织等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行业和大型企业也相应成立中心。二、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劳动关系双方转变观念。并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中建立用人单位联系网络,引导用人单位招工时首先从失业、下岗人员中挑选条件合适的人选。三、建立再就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从财政拨款、结余失业保险基金中调拨。
作者 袁德华
出处 《优越生活》 1999年第1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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