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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的“重婚”现象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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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经过双向洽谈,依法自主结合“联姻”,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然而,近年来由于不少劳动者随意“跳槽”,部分用人单位乱招乱聘,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劳动关系中的“重婚”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重婚”的范围界定和主要表现“重婚”亦称“双重的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已按劳动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内又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作者 秦友良
出处 《优越生活》 2001年第1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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