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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的实践特征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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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种体制在实践中也暴露了它的不足。如处理周期过长、劳动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不畅、仲裁时效的规定不尽科学、合理,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组织建设不力等,必须从法律制度上予以完善。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几个特点:首先,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是一种多元化的建构,即一方面以法院正式的诉讼程序和司法审查权为核心,另一方面以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诉讼解决的前置程序。其次。
作者 罗燕 陈葵
出处 《优越生活》 2001年第4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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