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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员工集体投诉某厂不缴纳社保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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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案例1:一、案由某大型注塑制品厂,从1998年8月起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员工不能及时得到社会保险规定的待遇,全厂员工集体签名投诉举报,要求处理。二、调查经过经调查,该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加工、产销聚乙稀塑料日用制品为业,全厂共有员工756人。原来企业经济效益比较好,1993年开始为全厂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从1998年8月起,企业以经济气候不景气,行业竞争激烈,生产不正常,经济效益不好为由,至1999年10月止欠缴社会保险费3320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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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优越生活》 2001年第4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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