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粤劳社[2001]267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顺德市劳动保障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粤发(2001]6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0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