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律师: 我的女朋友杜小姐在某外资公司做文秘工作已经快一年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是不满意。为此.总经理向公司人事部发出了指示:“凭我的记忆,好像杜小姐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你们赶紧找出她的劳动合同,看看何时到期,一旦到期,立即终止合同并为她办理离职手续,绝不能跟她再续订劳动合同。”根据总经理的这一要求,人事部查看了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向总经理汇报:“她的劳动合同还差两个月才到期,按说,现在不能马上进行终止。但是,我们发现,公司与她签的这份劳动合同,既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又没有到合同鉴证机关审查鉴证,甲方(指公司)这边只有您的个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