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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五一”给劳模增加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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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总工会透露,从今年“五一”起,广东省财政将拨出专项资金,为2000年度及以前受表彰而健在的全国和省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将由省总工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总工会组织落实,为每位劳模开设银行账户,直接将津贴发放到个人手中。发放标准为:全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50元增加到200元;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150元。
出处 《优越生活》 2002年第5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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