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荷兰籍总经理状告公司违约为何输了劳动争议仲裁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基本案情申诉方:史蒂芬,荷兰人,湛江某外资企业(下称 A 公司)原总经理;被诉方:A 公司。申诉方诉称:本人于1993年9月起应聘到 A公司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合同期满时间没有具体明确,但在终止条款中作出了以下约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无特殊原因而需终止合同须提前6个月通知对方或赔偿。”2001年3月9日本人按合同约定,提前向
作者 曹建毅
出处 《优越生活》 2002年第5期45-4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