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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伤致残人员旧伤复发期间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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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顾问:我单位有10名原工伤职工(均为1993年8月1日前受伤),有的已办理正常退休,有的已办理工伤离岗退养,有的尚在工作。我单位第二批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参加医保后这些职工均提出要享受100%的医疗保险待遇,认为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太合理。请问:我们该怎样做才合法、合理?谢谢!
出处 《优越生活》 2002年第5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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