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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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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精神。
出处 《优越生活》 2002年第5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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