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后,佛山市始于1951年实行以工代赈。据历史资料记载:1951年至1956年期间,佛山市采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安排和救济失业人员共12342人,其中,1951年和1954年分别达8415人和2801人,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得到解决。建国初期佛山市1949年10月15日解放,国民经济刚刚开始恢复,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还没有展开,广大失业人员一时难以在短期内全部安排,如何解决失业人员的就业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就成为摆在当时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在那种特定历史时期,佛山市的以工代赈也就应运而生。以工代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