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合法的非劳动所得早就有法律保护条文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律师们一致认为,合法的非劳动所得早就有法律保护条文(只是还应该更系统更完整更便于护法执法人员的操作)。十六大提出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不是突然的,而是有历史延续性的,是与时俱进的。马国华律师回忆说:我国法律一直在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所得,50年代北京南城就有一批“食利客”,什么是“食利客”呢?顾名思义食利客就是靠吃利息生活。刚解放时南城有相当一些人。
出处 《优越生活》 2003年第2期39-3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