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批发商所雇人员在我单位卸货受伤该谁负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李律师:您好!我是个体玻璃加工厂的老板,于本月中旬从一家玻璃批发经销商购进一车玻璃,因玻璃破损致一搬运装卸工右手被划伤(搬运工人是批发经销商的雇用工人,按我们潮汕去年至今批发经销商都属送货上门带工人包装卸,运费由批发经销商负责,工人搬运装卸工钱由我方负责)。可这次工人致伤的医疗、护理费用,目前全由我方负责,批发商却一概置之不理,却说该由我方负责,与他无关。请问李律师,批发商的说法合理吗?劳动法确是这样明文规定的吗?烦请指教,谢谢!揭阳市文丰艺术玻璃厂2002年12揭阳市文丰艺术玻璃厂: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出处 《优越生活》 2003年第2期55-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