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发[2015]56号)要求,省民政厅对2012年1月1日前由民政厅发布或以民政厅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未作过废止处理的民政业务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征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保留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1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2期41-41,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