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肇端于清末,初创于民国,在新中国建立后一度中断的法治化进程,重启于改革开放后,得到了加速度的发展。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都表明法治中国下的规范体系在探索中不断推进。但问题也不断凸显,当前的法学理论不足以解释纷纭繁复的法治实践创新:一方面,法律体系不能涵括现实中切实发挥作用的各种规范,另一方面,各种规范体系内部扦格不断,矛盾颇多。这种基础理论上的滞后与混乱,不利于法治实践创新和法治中国建设。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85-192,共8页
Glob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