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同时,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2014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石油市场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现行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通知决定,设定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今后国家发改委将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不再印发调价文件。同时,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决定自1月13日24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90号汽油和0号柴油零售价格(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元和0.11元。通知要求,石油生产经营企业应加强生产和调度,保障市场稳定供应,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出处
《中国报道》
2016年第2期60-60,共1页
China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