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救人,除了勇气也需要"资格"武汉市近日在"见义勇为"的相关表述中,剔除了"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说法,更强调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见义勇为"不是义务,属于道德自治范畴,救还是不救,只取决于个体的内心秩序。公共部门对见义勇为行为,只能进行"鼓励"和"保护",而不能强迫。最好的见义勇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救人于危难之中,而是应该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效果。由一腔热血的道德主义向专业主义的转变,在英雄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也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空间,缓解了人们因技术缺陷而"见义不为"所引发的道德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