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存在合理区间。最佳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确定需要以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对违规行为的容忍程度及违规行为发生的严重程度为基础。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对违规的容忍程度越低,对审计处理处罚的需求就越大;违规行为发生越是严重,对审计处理处罚的需求就越大。由于违规发现和违规处理处罚具有不同的边际成本,最佳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确定需要与违规行为发现概率相协调,只有二者的边际投入产出比相等时,审计处理处罚力度才能达到最佳。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16-122,共7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现代审计科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审计基础理论研究"(14FGL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