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来,以自由主义思潮为代表的西方法治话语渗透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甚至一度成为衡量我国法治建设成败得失的重要依据。然而,自由主义法治理论并不是唯一的法治话语知识,更不是普世性的价值判断标准,相反,其理论预设和实践效用都展示了其与生俱来的局限性。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建构既是我国法学理论体系逻辑自洽的内在规定,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法家思想为建构中国法治话语体系提供了方法论指引。立足当今中国法治建设实践,"法"就是礼法合流,"术"就是人民民主,"势"就是党的领导,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作为矛盾的统一体,它是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建构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33-37,41,共6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法适用公众参与机制研究"(13BFX057)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