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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教学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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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陈鹤琴的“我们的主张”第十二条是“我们主张幼稚园多采用小团体的教学法”,他认为采用分组学习,小孩子程度高的不至于受程度低的牵累,可以直往上进;程度低的,也不至于赶不上。他解释:“幼稚生的年龄是不齐的,智力又各人不同,兴趣又不能一致,所以幼稚园不能够把他们归在一起,叫他们做一种同样的工作。常看见幼稚园讲故事的时候,全体小孩子团团坐着听教师讲,其实真正能听教师讲的,只有几个;其余的都不留心听,不是玩弄这样,就是玩弄那样;即使教师讲得很动听,还是不能引起全体人的注意。
作者 崔利玲
出处 《早期教育(幼教·教育教学)》 2016年第2期34-35,共2页 Earl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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