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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必须理清的重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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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负面清单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关系:(1)负面清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功能定位完全不同,准入管理的角度和标准大有差异:前者是调整政府和市场在市场准入时的关系,后者是调整产业结构;因此,前者是从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出发,目的是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后者禁止准入的出发点是调整产业结构,对象是生产工艺落后的产能,清单条目与目录必有交叉,但由于二者条目选择角度不同,并不完全重合。
出处 《党政视野》 2016年第1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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