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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九”新罪名下的替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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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场考试,改变了三个人、三个家庭的命运。因为替考,他们的人生履历上增加了一处无法磨灭的污点。这或许是他们意料之外的,但却在法理之中。2016年1月15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发生的三起替考案件。这是在替考罪名被纳入《刑法修正案(九)》后,北京首批开庭审理的替考案件。法官对四名被告人当庭宣判:三名替考者与一名被替考者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作者 马梦婕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6年第4期6-8,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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