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人防建设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防部门依法收取的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按照人防有关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因特殊情况无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必须要专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程,进行专款专用管理。但事实上,在现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下,易地建设费被列为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国库,作为财政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由财政部门进行统筹管理。显而易见,易地建设费的本质用途与管理现状是相互矛盾的。那么,如何在现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下实施易地建设费管理,成为我们人防基层工作者必须要去思考的一个课题。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6年第4期26-26,16,共2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