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家食药监局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民意。草案比现行条例增加了136条,出现了许多新鲜内容。比如规定成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咨询委员会,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提供咨询建议并参与风险交流;规定网售食品经营者应该公开营业执照、网售食品纳人食药监部门的抽检范畴、网售食品抽检不合格的严禁流通等;规定严禁以电话、讲座、会议、组织旅游等形式进行虚假、夸大或者欺骗性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这些内容强化了“最严食安法”的“严”,将《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化作具体监管举措,直指食品行业的短板与痛点。
出处
《中国食品》
2016年第1期10-15,共6页
China 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