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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重点化解煤钢过剩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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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国家发改委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将采取五大措施,钢铁、煤炭领域将成为此轮改革的重点。 第一,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四个一批",就是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加快化解产能过剩。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出处 《中国煤炭》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17-117,共1页 China Co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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