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朱熹等人以程颢、程颐兄弟曾经问学之故而把周敦颐定为"道学宗主",人们想当然地从道德教化来理解其思想,遂使其法治精神暗而不彰。论文从周敦颐司法官的职业生涯来确定其思想性质为司法官员对自身实践的思考,通过对周敦颐重要学术概念的思想史考证,讨论其法治思想的基础,即其对于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之"一"的论述及变化与循环的观点;并通过对韩非子名学观所开拓的"由道入法"的路径的确定,探讨其思想发展。最后,探讨周敦颐有关"仁政"与"刑法"的观点,从实践的层面深入展示其法治思想的可能发展。作者认为,周敦颐的法治思想是追求以"公"为特色的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9-14,共6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基金
湖南省社科基金一般委托项目(项目编号14WTC26)
湖南省湘学研究院委托课题(项目编号14XXYJ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