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设计,其设计成果都是为了某一目的而产生,而产生后的存在不会孤立自居,必然在一定的环境中与周边发生种种关系。当设计的成果因存在而引发的各种关系相互协调,说明它适配于此环境,并显现其存在的价值。但如果不协调,那么即使在设计成果产生过程中已投入很多,也不能完全发挥它的有效作用。因为无论在自然环境还是人工环境,事物正常的存在形式是处在一种系统状态,即一件物体是一个小系统,它存在的环境是一个大系统,而大系统同时又存在于更大的系统中.
出处
《美术观察》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19-120,共2页
Art Observation
基金
北京市教委资助项目"北京高校校园公共设施系统设计及应用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SM2011100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