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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款资产证券化涉及有关法律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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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企业资金周转存在一定问题、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是有效手段之一。企业应收款的资产证券化(ABS),是企业将其享有合法债权的应收款,转让给代表投资人的计划管理人,由计划管理人在资本市场以发行证券方式出售。ABS项目面临最基础的法律问题是如何界定可纳入转让的基础资产以及转让后的基础资产是否能实现与作为出售方的原始权益人的风险隔离,避免投资人风险。
作者 谢平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6年第2期135-137,共3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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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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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葛培健.企业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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