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市场得扩大和网络操作的便捷,使互联网金融业发展已从传统的支付业务向跨境结算、转账汇款、现金管理、小额信贷、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领域扩展。这也使得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遇到巨大的挑战。互联网业务创新速度过快,我国法律的规制相对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当今互联网所具有的开放性、匿名性,导致网络金融交易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这就更加使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和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制亟待完善。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6年第1期172-173,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